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鲁班计价】〖结算〗『进度报量』新增期次 问:如何增加新的报量期次?答:1.菜单栏选择"编制",选择"编辑审核"2.菜单栏选择“新增期次”查看图文版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鲁班计价】〖自定义工具〗恢复默认工具列表 下一篇 【鲁班计价】〖结算〗『结算审核』复用送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