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1]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在同名构件属性复制(不同层)时,且不改变定额计算规则 可以在构件属性定义中点击构件属性复制按钮中的同名构件属性复制(不同层),如图 10-64 ,不选择定额计算规则即可,如图 10-65 。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图10-64.jpg (35.35k) 下载次数:272 下载所需金币:0 图 1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构件属性的复制 下一篇